徐彦引昭公二十九年春,齐侯使高张来唁公,则不书地名,而以为不复书其地,正以公居于运,与在国同,故与此异,诸侯国内出行,是可以不地的。
先生答曰:‘据某所见,二公皆深知《易》者。(见黄世晖:《蔡元培口述传略》上,载《蔡元培先生纪念集》,中华书局1984年版) [14] 《道山清话》载:庆历时,胡瑗以白衣召对,尝为仁宗赵祯讲《易》,读元、亨、利、贞,不避御讳,仁宗与左右皆失色。

宋代新儒风气,不特敢于怀疑经传,而且还要议经改经。他们认为,无诚就不能使天人相通,臻于合德的境界。又《河南程氏遗书》卷二上《二程语录》:孟子言性之反之,自古无人如此说,只孟子分别出来,便知得尧、舜是生而知之,汤、武是学而能之。颐有《答张闳中书》说:有理而后有象,有象而后有数。性不知检其心,‘非道弘人也。
其高者亦不过谨于言行,自勉为善,于原理无大发明。以民为重,则如汉文惜十家之产而罢营露台。蒙培元先生曾指出:管仲在齐国实行了一系列改革。
大夫虽得有家臣,不得每事立官,当使一官兼摄馀事。[50] 4.邦君为两君之好,有反坫,管氏亦有反坫。[66] 这三种人都是与人无争的,然而恰恰不是孔子的态度。孔子所肯定的管仲的行为,仅仅是不以兵车的和平方式。
孔子指出:君子无所争,必也射乎。[3] 这是承续了邢昺的说法,却用了一个盖字,耐人寻味。

另一类则是其争也君子,即君子之争。[33] 赵岐注、孙奭疏:《孟子注疏·公孙丑上》,《十三经注疏》,第2689页。[58] 韦昭注:《国语·齐语》,第247页。二是人而不仁,如礼何[45],意味着仁也是礼的必要条件,无仁必无礼。
[62] 杜预注,孔颖达疏:《春秋左传正义·僖公十二年》,《十三经注疏》,第1802页。上文已经谈及,对于管仲之仁,孟子的定性是以力假仁[33],荀子的定性是依乎仁而蹈利[34],朱熹的定性是未得为仁人。[76] 何晏注、邢昺疏:《论语注疏·尧曰》,《十三经注疏》,第2536页。邢昺也是这样理解的:更有谁如其管仲之仁。
[41] 何晏注、邢昺疏:《论语注疏·学而》,《十三经注疏》,第2458页。[59] 韦昭注:《国语·齐语》,第248页。

[9] 朱熹:《孟子集注·尽心上》,《四书章句集注》,第358页。[4] 朱熹说管仲德不胜才,这是对管仲之德的质疑,而归结为管仲于圣人之学未有闻,这是要划清管仲与儒家的界限。
[54] 朱熹:《论语集注·八佾》,《四书章句集注》,第67页。儒法关系的历史大致可以这样勾勒:孔孟时代的儒法对立。换言之,按照孔子的立场,管仲不以兵车的和平手段是对的,而其九合诸侯的争霸目标则是不对的。[55] 这是批评管仲不知儒家的王道,而奉行法家的霸道。孔子那番话的意思是:君子不与人竞争。[44] 何晏注、邢昺疏:《论语注疏·颜渊》,《十三经注疏》,第2502页。
拘礼之人,不足与言事。蒙培元先生曾指出:‘霸诸侯明明是‘霸业而不是‘王业,即不是‘礼乐征伐自天子出,而是‘自诸侯出。
这也再次证明上述孟子谓之以力假仁、荀子谓之依乎仁而蹈利是符合孔子的原意的。[20] 因此,子之所慎:斋、战、疾。
例如孔子无置锥之地,而王公不能与之争名,是圣人之不得埶(势)者也,仲尼、子弓是也[69]。正因为如此,后来孟子谓之以力假仁,荀子谓之依乎仁而蹈利。
……盖世方以诡遇为功,而不知为之范,则不悟其小,宜矣。在孔子的思想中,礼指社会规范及其制度。[31] 在朱熹看来,管仲绝不是真正的仁人,即未得为仁人。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纷争,这本来是人类社会的必然现象,然而却有两种不同的竞争:一种是在周礼下的、尊重周制的竞争。
[78] 参见黄玉顺:《中国正义论纲要》,《四川大学学报》2009年第5期。以此相方,则‘如其仁之义乃可见。
一方面,礼具有普遍性、永恒性,即凡群体生活皆需制度规范,故孔子说克己复礼[75]、不知礼,无以立也[76]。[11] 孟子为什么不动心呢?因为在他看来:五霸者,三王之罪人也。
显然,孔子区分了两类竞争:一类是诸侯争霸那样的破坏规则的竞争。法家也谈礼,例如《商君书》开篇《更法》就是从秦孝公的这个诉求开始的:今吾欲变法以治,更礼以教百姓。
‘必也射乎者,君子虽于他事无争,其或有争,必也于射礼乎。……[25] 显然,孔子所反对的是破坏西周制度的诸侯兼并战争,谓之天下无道,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。【提要】孔子称管仲如其仁,按孟子、荀子与朱熹的解释,并非真仁,而属以力假仁者霸。本来,竞争乃是人类社会的永恒现象。
[26] 这显然是坚持西周的王权封建,反对诸侯之间的争霸战争。与之书社三百,而富人莫之敢距也。
这样的理解,符合孔子的原意。[21] 孔子说过:以不教民战,是谓弃之。
[71] 王先谦:《荀子集解·富国篇》,第176页。而他所主张的则是天下有道,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。 |